| 保障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轻症疾病保险金 |
覆盖 50 种轻症(如轻度脑中风、冠状动脉介入术),确诊后按基本保额 30% 赔付,每种轻症限赔 1 次,累计最多赔 6 次,赔付后该轻症责任终止,合同继续有效; 若同一原因确诊多种轻症,仅按 1 种赔付;轻症与中症 / 重疾重叠时,优先按中症 / 重疾赔付。 |
| 中症疾病保险金 |
覆盖 20 种中症(如中度瘫痪、慢性肾功能损害),首次赔基本保额 55%,第二次赔 65%,每种中症限赔 1 次,累计最多赔 2 次,赔付后该中症责任终止,合同继续有效; 同一原因确诊多种中症,仅按 1 种赔付;中症与重疾重叠时,按重疾赔付。 |
| 重大疾病保险金 |
覆盖 130 种重疾(如恶性肿瘤 - 重度、严重脑中风后遗症),确诊后按 “基本保额、已交保费、现金价值” 的较大值赔付,1 次为限; 若确诊重疾为少儿特疾(非白血病),赔付重疾金后再赔 1 倍基本保额(少儿特疾保险金);若为白血病,赔付重疾金 + 少儿特疾金后,年满 30 岁前接受骨髓移植,再赔 50% 基本保额(白血病骨髓移植保险金)。 |
|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|
覆盖 25 种少儿高发特疾(如白血病、重症手足口病、严重川崎病),确诊重疾且属于少儿特疾,在重疾金基础上额外赔 1 倍基本保额,1 次为限,针对性防护儿童高发疾病。 |
| 身故/全残保险金 |
18 周岁前:身故 / 全残按已交保费赔付; 18 周岁后:按 “基本保额、已交保费、现金价值” 的较大值赔付; 未成年人身故保额符合监管限额,保障合规且实用。 |
| 保费豁免 |
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确诊轻症、中症或重疾,豁免后续全部应交保费,被豁免保费视为已交,合同继续有效,大幅减轻家长或青年群体的缴费压力,避免因疾病导致保障中断。 |